
衛生部的書面答覆,根據1998年的私人醫療服務法令,衛生部有責任協助私人診所,包括洗腎中心,使到所有人民都能獲得同樣水平的服務,也不阻止私人洗腎中心的成立,衛生部的主要責任是確保病人的安全和醫療素質。他們也希望所有團體要依據該法令的第03條法令註冊本身的團體,以便該團體能獲得政府的經濟資助,津貼和免稅等等優惠。
衛生部也強調,每一位有註冊慈善洗腎中心接受治療的病人,都享有50元的津貼,而自2009年04月,政府也為慈善洗腎中心的病黎提供打ERYTHROPOIETIN藥針的30元津貼,同時也不允許那些中心相病人收取該藥針的費用。
陳智銘表示贊同衛生部的努力和提供的方便,也明白到病例不斷的增加,使到政府和私人中心,都面對很大的壓力,而且,腎臟專科的缺乏也令各造非常頭痛。他建議衛生部能提高對私人和慈善中心的津貼,間接和直接的協助他們,不單能使到郊區的病人方便就醫,也讓政府洗腎中心更專注市區的病人。
發布日期:2011年06月30日星期四上午08:40a.m
資料來源:光華日報第A22版